(七)體裁和性質
由文學觀點來研究約伯傳,學者意見各異,因為很難斷定它屬于哪一種體裁。它外表好似是史書,但內中包涵著不少智者的言論和教導,因此不是純粹的歷史性。雖然它絕大部份是以詩歌成書,但這些詩歌卻不是詠史詩,因為它在說理、思考,而不是敘事。它倒像是一個劇本,但是它與希臘的古典劇本比較起來,又有莫大的區別,因為其間雖有對話,也有不同人物的出場,但是畢竟不夠戲劇的條件,倒更相似希臘哲學家辯論的文章。但是約伯傳也不是單純的抒情詩,因為它雖然有優美的音韻和對于境地及思想上的連系,但是它的內容卻不是抒情詩的對象,就是它討論的是人生受苦的奧妙,以及這個痛苦與罪惡的關系,它與天主的掌管萬物也有不可分離的關系。因此它似乎是個哲學上的問題,而絕不是抒情詩的對象。
約伯傳除了幾段短短的散文之外,其余絕大多數的篇幅,皆以詩文成書,因此瑪索辣經師為約伯傳、圣詠集和雅歌這三本明顯的詩集,采用了一種特別的注音符號,來表示其音調的抑揚頓挫。但是這些經師對希伯來文的詩律卻沒有說明。近代研究希伯來詩律的雖大有人在,但是他們除了對詩文和對句及并行的規則之外,似乎并沒有太大的收獲,其間還有許多有待解決的難題。如此,我們確知約伯傳除了它的引言和結論之外(一、二、四二章),其他部份皆呈現著希伯來詩文的特征,就是有節奏和并行體的形式。并行體又有不同的方式,有同意并行,反義并行及綜合并行三種。普通說來并行的方式是以兩個詩句來并行。但有時亦是多個詩句,甚至是詩節的并行。如此將一個重要的思想或觀念,用不同的詩體并行方式來加以闡明。
綜觀上述,我們可以說,本書的產生是作者根據一個事實,這個歷史上的核心事實原是以散文記錄下來的。一位偉大的思想家兼詩人,以詩體的形式將這個歷史的核心事跡擴充篇幅,加以精心的編著之后而有了現今約伯傳的形式。于是這本偉大的著作,雖然不盡似希臘文化的戲劇,卻保存了希伯來詩歌及戲曲的特質。不論如何,誰也不能否認,它是希伯來文學的巨著,而且被公認為世界文學界中一篇偉大的詩歌。甚至連我國的文學家鄭振鐸先生,亦曾提及并解釋了這部著作?上о嵪壬倘皇俏膶W家,卻不是圣經學者,因此他的論斷多與圣經的立場不合(鄭振鐸,文學大綱,一卷87頁)。
關于本書的性質,首先我們要知道,作者是位以色列人,但他所記述的事跡,卻是與一個非屬以色列的外教人有關,是一位外教人對上主天主堅貞不移的信仰和依恃之心。如果我們說,以民智慧文學的特點之一,是它的普遍性,就是它走出以民狹隘的國家民族的范圍,而進入世界大同的境界。它很少提及本國民族的私下瑣事和企求,卻更注重人對造物主天主的宗教關系。因此以民智慧文學的對象是整個人類,而不是劃線為界的窄小范圍。這個觀念利用在約伯傳上更為正確實際。作者在這里強調天主是普世萬民的天主,不只是一國一民的天主,不僅僅是選民的天主,因為他是世間一切民族的創造者和掌管者。對一切懇求他,侍奉他,遵從他誡命的人,不分種族和地區、文化和背景,天主都要以慈父的心腸來照顧愛護他。從這個觀點出發我們也可以肯定,舊約的宗教不僅是一國一民的宗教,而是有普遍性,屬于全人類的宗教。普天之下的人類構成一個大家庭,因此信仰只有一個,宗教亦只有一個;以民的責任之一是將他們所認識和信仰的真天主介紹給他人(德三章)。約伯傳清楚的表現了這個世界大同的觀念。圣奧斯定關于約伯有過精確的講解:“約伯不是以色列人,也不是皈依猶太教的人,他是厄東族系的人,生于厄東,也死于厄東;但是論到他的義德和虔敬,天主卻予以十足的褒揚,他同時的人,沒有一個人能勝過他的圣德”(天主圣城、一八卷47章)。